关于提前组织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葛菁菁发布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191

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在总结历年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力争取得更大成效,依据全年科研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校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意见(试行)》(惠院发〔2018312 号)文件要求,全面发动,重点集成;多轮评审,提高质量;狠抓选题,精益求精。

二、申报工作重点:

1. 进一步充实以往申报未获批准的项目申报书内容,切实提升申报书质量,争取在2020年度立项数有所增加。

2. 对获批立项的部省级项目,充分利用现有的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论证、再设计和深化研究。

3. 组织好科研团队,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优势和基础做好申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4. 利用现有优势条件,积极联系相关专家,力争在立项数目、特别是青年基金项目上实现新增长。

三、申报要求:

1.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高级职称教师、新进博士、学校重点、重大及优秀青年培育项目负责人、重点引进人才(含特岗、特聘)、科研创新团队、入选“百名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工程”的教师、45 周岁(以当年 1  1 日算)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的教师、近三年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者除外),凡具备申报国家基金资格者申报,并结合申报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并强化研究队伍。

2. 历年申请未获批准的项目申报人,应在原有申报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充实后再申报。

一、申报动员,分解指标 (9月份)

科研处召开申报动员会,总结上一年度申报工作,分解初步申报指标到各个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根据指标,梳理本单位教师情况,召开教师动员会,落实申报人员。

2.科研处组织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列培训会,邀请有丰富经验的国家社科评审指导专家来校做申报培训。

二、选题论证、完成初稿(10 月份)。

项目申报人确定选题、完成初稿(可先根据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各二级单位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选题工作,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和指导,并经各二级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本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及其选题。11  7 日前,各二级单位将签字盖章的本单位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科研处邮箱xmcgk@hzu.edu.cn

三、申报书论证修改指导(11月份-次年2月份)

(一)第一次专家修改指导(11月份)

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书进行第一次修改指导。要求根据学科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至少组织一轮课题申报论证会,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1130日之前,各项目负责人完成第一次修改稿。各系(部)于 11 月 30 日前将论证会时间、参与人员及项目初审意见等汇总报至科研处。

(二)第二次专家修改指导(12月份)

各二级单位邀请各学科领域校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二次修改指导,提出申请书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12  30 日前,各二级单位将校外专家姓名、指导时间、参与人员及校外专家反馈意见和申请书修改稿(纸质版)等汇总报至科研处。

(三)第三次专家修改指导(次年1月份)

科研处及时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申报指南,通知教师填报新版本申请书。各二级单位组织组织相关学科的知名专家指导对申请书作进一步修改凝练并反馈意见,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130日之前,各项目负责人完成第三次修改稿,并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完成系统的第一次提交。

五、申报程序

(一)资格审查

1.项目申请人自查(1月份下旬)

项目申请人各自对照《形式审查表》,对自己的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课题组查重等。

2.二级单位审查(2月份上、中旬)

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人系统提交上来的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课题组查重等,对审查不合格项目系统退回,并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直到审查合格;月 20日,各二级单位须将全部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系统提交到学校,并于统一向科研处提交纸质签字盖章的《形式审查表》。

(二)学校评审(1月份-2月份)

学校邀请校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给出评审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申报人。

(三)学校审查(2月下旬)

学校科研处对二级单位系统提交上来的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课题组查重等,对审查不合格项目系统退回,并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直到审查合格;月 31日前,完成所有申请书的审查。

(四)材料报送(3月份)

320日前,学校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报送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联系人:陈月乃;电话:0752-2529860;地址:行政楼407



备注:为了保障我校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凡邀请校外专家来校论证指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必须填写《惠州学院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审批表》,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论证指导后一周内将校外专家姓名、指导时间、参与人员、指导现场照片、校外专家反馈意见等汇总报至科研处。

  科研处 研究生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