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惠院发[2017]200号),结合各班级评定结果,经学院测评小组研究决定,拟对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学生的综合测评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三天(2023年9月12日—9月14日)。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评议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师老师
联系电话:0752-2529220
联系地址:旭日科技大楼B座1505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2日
根据《惠州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惠院发[2017]200号),结合各班级评定结果,经学院测评小组研究决定,拟对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学生的综合测评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三天(2023年9月12日—9月14日)。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评议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师老师
联系电话:0752-2529220
联系地址:旭日科技大楼B座1505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2日